贷款签了合同没放款合同起效吗
贷款签了合同没放款合同一般是不起效的。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贷款合同的生效是以出借人实质提供借款为条件的。
1.具体来讲,《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第六百七十一条还进一步明确了贷款人未根据约定提供借款的后果,即假如因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而导致借款人损失的,贷款人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贷款签了合同但没放款的状况下,借款人没办法依据未生效的合同需要出借人履行放款义务或承担其他合同责任。
2、借款到期不还能否要违约金
找法网提醒,假如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那样借款方到期不还钱是违约,可以需要支付违约金。
1.在借贷关系中,假如双方已经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包含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办法,那样当借款方到期未能偿还借款时,出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借款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假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或没签订借款合同,那样出借方一般不可以倡导违约金。
3.但在此状况下,出借方仍然可以倡导他们赔偿因违约导致的实质损失,比如需要支付逾期利息等。
4.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约定怎么样处置违约事宜。假如协商不成并因此引发纠纷,出借方可以搜集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赔偿损失。